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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守洲待君子
那一年,我告别父母,告别了乡亲,独自一人撑一叶轻舟,沿江而下。于是便开始了我的寻夫之旅。说得浪漫一点,就是我在期待我的艳遇。就像今天的人们一样,出门之前总是喜欢上网或用手机短信来测一下自己的艳遇指数,以便有个浪漫的心理准备。可是我们那时候还没有这类高科技的玩意儿,只能用铜钱或硬币来占卜。但是占卜这玩意儿在我们那个时代却又是很严肃的事情,不由得我们这些小女孩去胡闹。所以我只能在充满幻想中期待,期待艳遇光临,期待丘比特神箭突然从天而降。
长江两岸风景怡人,但我却无心观赏。这种时候我只能关心自己。我也知道自己生动而美丽,却无人欣赏。那时,我终于体会到了“孤芳自赏”的深刻涵义。
《诗经》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所以我想,像我这样的“窈窕淑女”是不是也应该跑到河之洲去以等待好逑的君子?
想到此处,我不禁为自己的伟大发现而得意起来。
于是我顺江而下,沿途专门就搜寻和留意那些可以让人有许多想象空间的“河之洲”。但是我看了很多河滩,都不尽理想,总觉得有许多不是很合心意的地方。可能是我这个人要求太高、太过追求罗漫谛克了吧。
小船悠悠,烟消雾散,不知不觉间,已是“轻舟已过万重山”了。后来将近汉口时,终于让我找到了一块好大的“河之洲”。于是我就在那里“守洲待君子”了。
我在那里等啊等啊等啊等,等了许多天,就连一个鬼影子也没有见到。但是我痴心不改,恒心持久,于是就作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我租了一艘好点的船儿,把它搭在江边,就此住了下来了。
当时我的船儿搭在一芦苇丛的深处,在外面根本就没法发现。后来我又买了一叶轻舟,没事做的时候就撑着它到外面去“寻猎”。可是我每次出航都十分隐秘,并且来去匆匆的。于是便导致后来的许多误会和传说——传说中我变成了一个(甚至有时候变成了两个)来无影去无踪的仙女——这个误会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后来有一个叫什么刘向的家伙还专门编了一本叫什么《列仙传》的书。书中有一篇叫《江妃二女》的小说,讲的就是俺了。该文将俺的故事编得煞有介事的,把我说得神乎其神,并且还说成了两个人。弄得我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对此,我倒是还可以勉强接受。可是他这个家伙不识好歹,不辨是非黑白,把俺描绘成了圣女。这就让人无法忍受了!
所以我觉得这个故事应该重编。我的故事是这样的:
那时候我外出寻找我生命中的另一半,来到汉口的一处“河之洲”,觉得那是个不错的风水宝地,因此就在那里驻扎下来了。专门等待我那另一半的出现。
我等啊等啊等,找啊找啊找,云聚云散,花开花落,不知不觉过了三年。于是这一年我便到了十九岁了。这一年我遇上了一个叫郑交甫的书香子弟。我对他一见倾心,从此便爱上了他。
关于我俩的相遇,颇有一些传奇色彩,所以我觉得很有必要作一些补充。
天空蔚蓝,江水蔚蓝,正是好一副水天一色的壮丽画面啊。这时,宽阔而平静的江面上,远远有一叶轻舟向我这边飘来——我之所以用“飘”而不用“驶”字,是因为我觉得它走得好慢好慢,我等他的到来好象是等了好几个世纪似的。我第一次有了心跳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就要见到他?
当时我的小船儿正漂浮在离岸边不远的地方,悠哉游哉的,等待着他的到来。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的船儿渐渐地临近了。其实远远的时候我就已经见到一位身着白衣的俊秀青年了。他翘立船头,迎风远眺,风度翩翩,切潇洒无比。这个身姿令我深深的着迷,在还没有看清他的脸面,我就已经从心底里暗暗地喜欢上他了。
我也站在船头,向着万倾碧波远眺。那艘船儿从最初的一点黑影渐渐变大,渐渐变得清晰了。
而江的对岸是一片广袤无垠的河滩,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河之洲”。滩上长满了柔弱的芦苇,经常有一些闲云野鹤出没其中,而我在这三年里也经常像闲云野鹤一样出没其中,于是在人们的心目中便有了几分神仙的味道,后来就被人们误会为是仙女下凡了。
我在那里住了三年,那一片深不见底的芦苇丛经常令我浮想联翩——比如与自己最心爱的人儿撑一叶小舟,悄悄地驶进那芦苇丛深处,然后可以旁顾无人地享受那云雨之欢,想想,那该是一件多么富有诗情画意的事情啊!这至少应该比八十年代的一些青年男女们躲到那红高粱地里去做那事惬意得多、也安全得多了——总不至于担心自己的老爹会拿着根棍子或戒尺什么的,然后偷偷地从背后或什么地方突然冒出来,边骂边打将过来:“你们两个恬不知耻的畜生,我非打死你们不可!”
接下来就极有可能挨棍子或戒尺的打了。这种时候如果不是事先察觉,往往就会不知所措而被其所擒。至于后果之类,就更是不堪设想了:轻则就要被打个半死,重则就要被浸猪笼。而浸猪笼的后果往往是只能做河神爷的小老婆了——为什么只能做人家的小老婆呢?因为浸猪笼而死的女子肯定不止我一个,而我也不可能是第一个,更不会是最后一个,所以我要是因此而死的话,就只能做人家河神爷爷的小老婆了。唉,真是可怜啊——不过幸亏此事没有变成现实。
当然啦,要是撑一叶小舟,然后躲进芦苇丛的深处就不会有这种担心了。
其一:这种荒滩远离人烟,就连神仙也不会来的,只有鸟儿经常光顾,并且在那里群鸟乱舞,肆无忌惮的,所以人到了那里就更加不用顾忌什么了。因为那里既不是白洋淀,也没有八年抗战。再说哪个时候人们也没有那么多的精力专门跑到这种地方来跟你捉迷藏。还有,要是忽然间来个什么鹤唳风声的话,会造成草木皆兵的假象——淝水之战时,符坚就吃过这个大亏;再不然就会来个火烧连环船的恶劣后果,因为芦苇是很容易着火的……总之,综合以上因素,对当时的人们来说,这块河滩既是个是非之地,更是一块不祥之地,所以一般人是不敢来的。于是对我来说,这块最危险的地方就变成了最安全的地方了。
其二:就算真的被老爹发现了也不用担心太多。只要你把水性练好就行了。因为要是有别的船只或事物靠近来的话,总应该发出一些声响的,只要在前来的人还没有踏上你的船把你抓住之前,立刻跳到水里去,然后潜水而逃,两人合欢而散,不要让人给抓住特别是一齐抓住——这叫捉奸抓双,如果抓不到双,他们也就不敢怎么样了。这时你就可以昂首挺胸,问心无愧地回到家 里去。又或者你在某一无人处(最好是在水底)把来者杀掉,然后毁尸灭迹。这叫死无对证。任何人都将奈何你不得了!
当然,要是不相识或不相干的人不经意碰上了,那可真的是他们的不幸了。这个时候他们很可能会糊里糊涂地死掉,并且死了还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报到。真是太冤枉了。但是为了保住我的秘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他们倒霉,碰上了我这个瘟神呢!我记得我好象说过,我除了是一位端庄秀丽的女诗人之外,还是一位身怀绝技的女侠客——在我们那个时代,“女侠客”同时也是“女暴力狂”、“女流氓”、“女土匪”等的代名词,所以我们那时候的女侠客除了行侠仗义之外,还偶尔会做一些杀人不眨眼的事。所以说我这个女诗人有时候也是个女瘟神!
可是我又觉得我实在是不应该这样想,我真的不想这么暴力。这种事说出来会有误导青少年的倾向和嫌疑。但需要说明的是,这也并不是我特意这样想、这样做的。我也只是在还历史以本来面貌,还生活以真实——这是教科书上说的。我在念小学的时候就对这句话倒背如流了——在我们生活的那个时代,到处都充满了暴力。否则后人也不会将它称之为“战国时期”了。
如果在这里我写的东西没有暴力,就说明它没有反映社会现实,就不是现实主义——而在某些权威学者那里,不是现实主义的作品统统都应该枪毙——这叫“大一统”!
不过说到我的“浮想联翩”,当然少不了我与他做爱时的精彩片断了。
船很小,很简单很纯朴的那种。我觉得越是简单越好,那样才有“野合”的味道——这是庸俗的说法,文雅一点是说法是:“追求自然”、“自然美”、“自然和谐”、“回归自然”等等等等。而对于那些装修得富丽豪华的大船,我是很不喜欢的。因为如果是在那样的环境里做爱会让我感觉自己真的是个妓女,并且上船之前还应该与客人讨价还价一番……这样一来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浪漫,或者说变得很没情调——我觉得做爱这种事本身就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本应很有情调才是。如果失去了这些,就极有可能是强暴、轮奸、蹂躏、糟蹋、卖肉、钱权交易等等等等,而这样的话,就不再是做爱了,更不会有什么快乐可言!
芦苇丛是一片汪洋的沼泽地,也只有小船才能驶进丛林深处。而大船是很难或者根本就是驶不进去的。还有就是做皮肉生意的船只,一般也不会驶到这种没有人烟的地方去。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是极少有这样的痴情男子会为了某个妓女或歌姬而不远千里、跋山涉水的。如果客人来得少,她们就极有可能自动去做河神爷的小老婆。我见到过那种船。它们一般都装修得富丽堂皇的,然后多半是停靠在人口密集的城镇的河边或湖边上,船头上挂的招牌大多数都是什么“海鲜酒家”、“海鲜舫”之类的。弄得不知道内幕的人还误以为在这里面真可以吃到什么海鲜呢。其实不然也——这可能就是与后来的有关“鱼水之欢”一说的来源吧。
在芦苇丛深处,我与我的交甫哥哥在小船上做爱,为了增添一些浪漫的情调,我会哼些小曲,以期达到激动人心的效果。我的歌儿是这样唱的:“哥哥你卧船头,妹妹我骑龟头,恩恩爱爱小船上荡悠悠……”
需要说明的是,就算不做爱,骑着男人的感觉也会令俺激动无比的——这无形之中会给俺带来极大的满足感和征服感。但是我又不至于像某些性虐待者或暴力狂那样 ,要拿根戒尺或是拿条皮鞭什么的来鞭打他,也不会叫他像个奴才一样跪在老娘面前,求老娘赐尿给他喝——我始终认为这些做法很不人道,这不是我们这些知识分子应该做的,并且这样做有失诗人的身份!
我独自撑一叶小舟,外出寻夫(未来的),寂寞与孤独伴随着俺,然而,对于理想,俺从来就未曾放弃过,以前不会,现在不会,以后也应该不会。
后来在汉口我发现了一处风水宝地的“河之洲”,于是我就在那里驻扎下来了,专门等待好逑的君子。我耐心地等待,等了许多年,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俺等来了一位风度翩翩的俊公子。这位公子就是俺前面所说的郑交甫郑公子了。
郑交甫同志是一位很俊俏的公子,长得玉树临风,很讨人喜欢——至少俺就很喜欢他。
当时他来的时候,驶着一艘大船,他身着白衣,站在船头,迎风而立,很有仙风道骨的味道的。在这里,我可以形容一下他当时给我的第一印象:高挺的鼻梁——跟刘德华的差不多;长得油头粉面——像张国荣的那种;还有一双忧郁的眼睛——应该就是梁朝伟的那种了……总之这一切的一切都令俺深深地着迷!需要说明的是,我们那时候很流行这种奶油小生的,很多女孩子都很喜欢,所以俺也很难例外。俺心里想,这个人应该就是俺一直在苦苦寻觅的那个人了。
俺站在船头,看着他,看着他的到来,傻傻地发呆,并且浮想联翩,还做着一些不切实际的白日梦——我想这应该是诗人的本性或本质使然。只要是诗人,都常常会这样的,喜欢做梦,喜欢发呆,喜欢胡思乱想。
可正当俺呆得忘乎所以的时候,一个水浪无情地打了过来,在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情况下,我一个站立不稳,“啪”的一声,就掉到水里去了。
郑公子见状,不假思索即从船上跳到水里来了。俺知道他是想来救俺,可是当我看到他在水里挣扎的动作时,俺就知道这下是没什么戏的了。因为他那英雄救美和舍己为人的梦想马上就要落空了——这个家伙,他自己根本就不懂水性!
可是我就不一样了。我出生在渔民之家,并且从小在长江岸边上长大。虽然没有什么翻江倒海的惊人本领,但只要水不是很急,浪不是很猛,一般情况下,我还不至于轻易就被淹死的。
所以结果是:救人的人被水淹着了,而本来是要被人救的人却把想要救人的人给救了起来——我说话就是这么罗里罗嗦的了,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听懂?
这件事令我那心爱的郑公子觉得丢尽了脸面,特别还因为我是个女孩子。想想看,一名堂堂的男子汉大丈夫,居然连一个弱质女子都救不了,反而还要被这名弱质女子给救了起来。这无论如何对他而言都是一桩耻辱!对男人来说,只要是耻辱,都是难以忍受的。
因为这件事真的让他觉得很丢面子,所以我突然有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我觉得我要想发展我们的爱情,存在很大的难度。我该如何才能让他接受俺比他强的事实呢?
俺把郑公子救起来时,他已经昏迷过去了。过了大概半个多时辰,他才渐渐苏醒过来。醒来后想起落水救人这件事,内心着实是羞愧难当。后来他很善意地把我请回了俺自己的小船上。我顿觉一片怅然,心里很不是滋味。唉!如此一来,我的爱情前景顿时变得黯淡起来!
我之所以知道他叫郑交甫,是在他昏迷的时候与他的书童聊天时了解到的。我还了解到他乃是我们楚国人,住在首都郢。他的父亲是朝里的一名大官。这就怪不得他生的如此一副油头粉面的花花公子相了。
这很符合逻辑,一个人长得是什么样的人,就应该是怎么样的人,至少在我们那个年代是这样的。而不会像现在的人那样,有那么多的假面!在那个时候,就算做假面也不可能做到逼真,毕竟科技还不够发达。就算易容,也只能是骗骗自己或小孩子而已!
可是,不管怎么说,我真的很喜欢他。我认定他了。
于是俺决定到郢城去找他。他跑不掉的了。如果被俺认定的人,就算他跑到天涯海角,俺也要找到他才肯甘心!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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