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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需几尺
作者: 捕蛙者
  

  序:

  洋洋洒洒数千字,终于了了一庄心愿。去年在一次同学聚会上我听到这个故事,当时就有要将它拟成文字的冲动。

  再也没有了独行万里为曾许朋友一诺的男人,再也没有了“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的女人。故事却仍在继续,为此又诞生了笔者,编纂、记述。我说自己是个笔者,只是个笔者,我只为听着服务。想到一句歌:“听歌的人要个歌一颗心,唱歌的人要给歌一条命。”所以在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将自己容入其中。

  许多人听完这个故事都会问我,她后来怎么样。后来,我无力讲下去,我不想太过赤裸的揭开一个女子的伤口,践踏她所剩无几的尊严。

  总觉得写这样的东西,是在安顿、阿莱面前卖乖,天啊,一身冷汗。卖的好了,围观的各位扔过来几个铜板算是讨个好彩头,卖的不好,全砸手里了,也是大有可能。我也从来没想到,原来我这样吊儿郎当、破罐子破摔的人也能写出如此凄凉的东西出来,无论如何,故事讲完了,留给听者去评说。

  

  (一)病房里……

  我不知道是什麽支持自己活下来的,是母亲落在我额头上的几滴泪,还是耳旁的那声低语:“女儿,要坚强,要坚强。”我的眼睛睁不开,嘴也张不开,但是我能听到声音,也能感觉到热度。我恨这个女人,恨她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让我看到了人世的苍凉和人性的丑陋。圣经上面说“人生下来是为了赎罪的”如果真是那样,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该放我一条生路了吧?一切噩梦都从我9岁那年开始,那个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称做父亲的人,为了一个比我大11岁的女人而弃我们而去,母亲不久改嫁到了齐齐哈尔,我便从此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从那时候起我就已经知道,自己是个罪恶,是所有人的累赘。

  从新睁开眼睛的那一杀那,一行泪也同时淌了下来,至少我知道它不会永远的湿在我心里了。此刻病房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那扇窗,窗外是我最喜欢的初秋,有很舒服的阳光,就连风里的味道都是我熟悉并且喜欢了25年的,但是今天,空气中只有来苏水的味道,阳光带着对我的凌辱和耻笑绝情的奚落 我的每一处肌体。

  陈哲没有来看过我,他把我对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点留恋也带走了。我不怪他,他已经给了我很多,他已经尽了力,为一朵即将凋落的花浇过最后一次水。而且应该说,是我亲手焚毁了我们的那纸结婚证书,所以他的离去变的理所当然。

  去年同事赵亚虹的婚礼上,我第一次看到了陈哲,27岁的他有很好看的单眼皮。也许真的有缘分一说吧,我的眼睛正在他身上从头到脚打量的时候,也迎过来他的目光,他朝我微微点头一笑,然后指了一下自己的前胸口袋又指了一下我,我这才留意到他的胸签上写的“伴郎”两个字,和我的“伴娘”刚好是一对,我也回了他一个笑。第六感告诉我,他此刻和我一样,心跳的频率在加速。总觉得一个24岁的女人, 不应该有那样的冲动,何况是我这样的人,更是没有那个权利的。那天在婚礼结素的时候,在我们各自坐上了的士备离开的时候,我竟然跑下车,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了他,那张写着11个数字的纸条上寄托着我之后的所有希望,以及我长达36天的等待。

  (二)享受爱情……

  听说人在临死的时候会看到六道不同颜色的光,指引你前行的方向,而你走向的那道光将决定你来世的命运。我不知道这个说法是否可靠,但是那声巨响过后,我真的看到了一道光,我分辨不出颜色,只是觉得很亮,我就逐步走进它,就好像在走出一个被困了很久的山洞,感觉到刺眼的阳光,越走越亮。那种刹那间的光明让我想到了陈哲。

  就在我心灰一冷的时候,我接到了陈哲的电话,他告诉我前段时间出了趟公差,并且约我晚上在一个叫做“恶魔岛”的酒吧见面。一直奇怪这家酒吧为什么取这样一个古怪的名字,也许酒吧的老板也同我一样,厌倦了世间的冷暖,宁愿为自己带上魔鬼的面具,如同复活节那天,人们装扮成各种魔鬼的嘴脸,狂欢着迎接耶稣的复生。陈哲到的很早,一个人坐在吧台前,两只手握着一杯夏威夷之恋,我打了个招呼,坐到他的身边,他的脸朝向我,我又看到了他脸上好看的单眼皮,“喝点什么”酒吧里很吵,我听不清楚他对我说什么,他贴到我的耳边重复刚才的话,那是我们第一次靠的那么近,我的心跳又开始加速。

  就是那种感觉,陈哲的出现曾让我看到过同样的光明。从那天起我们开始共同播种一场爱情,陈哲用他的心温暖我的绝望,用他的怀融化我的冰冻。——“像童话中的世界如今出现在真实人生的眼前,在苦闷的时刻也有彩虹,哪怕只是轻扣你的结,像传说中的爱情如今出现在真实人生的眼前,当你拥抱着我轻轻的对我说你会爱我到永远”。

  我们的感情进展的很顺利,过年的时候陈哲把我带到他家。他的父母都非常的和气,母亲退休前曾是位小学语文老师,连说话时的语气都带着浓浓的母爱。他们的热情更加温暖了我受伤的灵魂。忘记有多久没有和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吃年夜饭了,哪怕只是一顿简单的饺子,也渗透着亲人间的关爱。25年了,我漂浮了太久的心,终于找到了停泊的彼岸,我迫切的想要把自己交到这个家里来。

  (三)童年记忆……

  从母亲离开以后,我就随姥姥住进了舅舅家。妈妈偶尔会回来看我,妈妈是爱我的,只是人有的时候会有许多的无奈,我到现在都没有见过妈妈后来嫁的那个男人,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舅母一直对妈妈的做法有意见,舅舅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三餐离不开酒,家里的大小事他从不过问。只有姥姥心疼我,我 也只得在那间不足10平米的小屋里,在别人的冷眼下和姥姥相依为命。

  北方的雪天是很美的,漫天飘飞的雪花,宛如灵动的艺术品,每一朵都是大自然的精心雕琢。在雪地上行走,听着咯吱咯吱的脚步声,仿佛听到足迹的感怀,让人觉得每一步都走的很塌实。

  然而在我上初中二年级的那年冬天,我开始憎恨雪天。那天下了很大一场学,上午的最后一节英语课,我只上了一半。舅舅突然跑到学校帮我向老师请假。14岁本不应是成熟的年龄,但是那天当我看到舅舅焦急而又悲痛的神情时,我却很是镇定的问他:“姥姥死了是吗?”我看到舅舅的眼睛红了,他接过我手上的书包对我说:“娟子,咱回家在哭,啊!”我就跟在他的身后,雪地上留下两行落寞的烙印,雪越下越大,狂妄的击打在我的脸上,撕扯我的思绪,我什么都不能想,又或许是什么都不敢想。

  家里的大门敞开着,大姨正在给姥姥穿寿衣,姨夫和几个邻居张罗着布置灵堂。我脱去外衣,迫不及待的扑向姥姥,我的眼泪再也不能听我的使唤,我哭的很大声,好象要把14年的苦痛通通发泄出来,大姨也开始和我一起哭,姨夫过来安慰着拉开我们。此刻我已经泣不成声,我感到空气中漂浮着一种悲凉的气体,通过呼吸凝固在我的体内,我没有办法呼出,于是整个人也开始凝固,同周围的一切一起苍白。

  姥姥走的很突然,连一句遗言都没有留下。姥姥的后世办妥以后,我知道这里再不是我的家了。妈妈和大姨商量了一下,让我暂时住在她家,大姨和姨夫是都是那种老实且质朴的人,住进她家自然不成问题。只是大姨家的住房并不宽裕,两个表哥一个刚刚参加工作,一个还在念高中,我就只能每天晚上搭张行军床睡在客厅里,直到考上了高中,我才从大姨家搬进学校的宿舍。

  (四)步入婚姻……

  第二次去陈哲家,他妈妈就跟我提到我们结婚买房的事。刚好旁边楼有个偏单要买,我们商量着买下来。我和陈哲工作这几年手上都有些存款,单位的房屋公积多少也能贷下一笔款,我们决定买房的事情不再让老两口操心。

  转天我们就去看了房子,房子很宽敞,光线也很好,房主是个私企老板,很少到这边住,所以虽然是旧房,却看不出什么使用的痕迹,我们当即定下了这套房,然后准备装修的事情。

  房子装修的很气派,所有的门都做成了磨纱玻璃的拉门,睡房一扇落地的大窗好象要笼络住全部的阳光,木地板加厚了,我们不准备买床,把卧室变成了日式的塌塌米。一切都是按照我的意愿进行的,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洋溢着温馨以及陈哲对我的爱。那时候的我分明一个幸福的小女人,每天枕着甜蜜入眠。

  听说每个男人都会经历钟情年长女性的阶段,大概是男人的骨子里都在惧怕婚姻和那份突如其来的责任感。而女人在结婚前关心最多的是自己的皮肤和身体,许多人都会在这个时候拼命的减肥,生怕自己穿不上那身期盼已久的婚纱,其实如果你不是个偏胖的人,那样的刻意和顾虑都是多余的,因为对整个新家的筹备工作足能让你瘦上10斤。中国人的传统婚礼是相当琐碎的,在长辈们的眼中,一个圆满的婚礼预示着婚姻的美满,每一个环节都要经过精心的准备。那段时间我特地买了双球鞋,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献给了百货公司、家具城、电器城和大小超市。

  结婚证书是个很奇妙的东西,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红皮本子,却是两个人的爱情最牢固的见证,红色是血的颜色,代表性能力和血亲生命的世代传递,所以中国的婚礼喜用红色,渲染喜气。拿到结婚证的那天,我和陈哲背靠背坐在塌塌米上,把红皮本子捧在手上端详,各自陶醉,两个人都不出声音,生怕自己会吵醒此时的这份惬意。

  (五)幸福毁灭……

  新房装修好以后我时常一个人过来住,我总是捧着一杯茶站在窗口看天空,展望我们的未来。从来没有觉得婚姻如此神圣,而当你真的离它很近的时候,你会在心里萌生一种莫名的崇尚。

  就连学做老婆也突然变成一件极其快乐的事情。曾听朋友说过,要想拢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拢住他的胃口,多年住宿舍、吃食堂的生活,让我几乎退化了煮熟食物的本能,不过从新学习对我这个从小就学会自力的人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困难。我买了很多烹饪方面的书,一有空就把烧、烤、蒸、煮的技艺拿出来摆弄。除此之外,我会每天将屋子从上到下打扫两遍。因为结婚前一天才可以挂窗帘,所以我每次躺下的时候都可以看到窗外,秋风搁窗而入,令我想到了一句很诗意的物语“扯片秋风做嫁衣”。

  关上窗,我在自己的陶醉中浑然入梦,梦里同样有秋风吹起,吹动我婚纱的裙百,音乐响起,我挽着陈哲的胳膊,一步步走进教堂。突然间我的眼睛看不到东西了,我焦急的大声哭喊,疯狂的摸索、寻找,周围一片安静,没有陈哲,也没有其他人,一切变的虚空。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十分,我的头很晕,胃里不停的翻腾,我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我站起身来然后又倒在地板上,这才想起炉子上烧的水,我再次爬起身,昏昏沉沉的走进厨房,厨房里黑做一片,我的手在墙上摸,当我按下电灯开关的时候,我听到了一声巨响……

  我顿时失去了知觉,迷离中我看到一道光,我分辨不颜色,只是觉得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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