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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十八年前,被毫无选择的生下,我是很无奈的。因为从降生的那刻起,注定我只能做男人,不能做女人,你可知道做男人的代价?他的肩膀要够宽够厚,能为家人遮风挡雨,能保护妇孺,遇到不顺心的事不能象女人那样失声痛哭,而要咬紧牙关挺过,再挺过。当然这一切是要对好男人而言的。噢!女人,可爱的女人,我是妒忌你们的!所以为了表示我的愤慨,我在降生的时候比其他的婴儿哭的都大声。
既然降生了,我不认命是不行的,可全无幽默感的父亲为了无时无刻的提醒我来到这个世上的使命,他叫我宋光宗!老天,你可知道我是多么不喜欢这个名字,做了男人,我已是够可怜的了,还要时时刻刻背负着光宗耀祖的历史使命,我真觉得肩有百斤重!
一切是无奈的,我在大哭一场后,被养大,毫无选择的送入小学、中学、高中、大学,为了完成使命,我年年都拿奖学金,过得是那么的兢兢业业。因为我深怕父母会失望、会伤心。终于大学毕业了,我在这险恶的社会出生入死,最终在这家外贸公司勉强站住了脚,混了个经理职位,当然我还是不能呼口气,这离我的历史使命还相差甚远,我相信,不到我死,这个使命就没不会结束。
如今,亲友们也常常取笑我,“光宗,当你觉得你真正到光宗耀祖的那天,可别忘了我们。”这话要是让母亲听见,她一定会说,“他现在若能给我娶个孝顺的儿媳,再生个白胖小子,也就算是光宗耀祖了。”而我只有苦笑。
哎!做人累,做男人更累,做个好男人更是累上加累!
谁若问我,“你现在可有什么奢望?”
我一定会大大声答道,“我要恋爱,我要好好的恋爱一次,选个爱我的妻子,渡此佘生!”这是我唯一的乐趣,唯一活下的享受!
我不是没有爱过的。
她叫美眷,取意于如花美眷。她是我的大学同学。
该怎么说她呢?她是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她过于的美丽,过于的聪慧,而我却过于的平庸,所以她没有成为我的妻子。当然这是社会的错!
我喜欢她的打扮,干净简约,永远是那身白布衫。我喜欢她的笑,犹如秋日初开的雏菊,淡淡开放。我喜欢她那一头乌黑稠密的长发,我长长幻想,她如一只小猫蜷伏在我的大腿上,那一头秀发披散在她的肩上,好让我用指尖一次又一次地从她发丝间穿过、穿过。可现实中,我只不过拉过她的手几回。
美眷是孤独的,她的家没有什么钱,她只是个半工半读的学生。
美眷的父亲早逝,母亲没有什么文化,下面又有一群弟妹。她母亲的口头禅是“女子无才便是德”、“何苦要读书,不如找个有能力的,还可帮帮弟妹”、“早些工作,好贴补家用”等等。说真得,她的母亲才四十有佘,许多女人,这种年龄还十分之妩媚,但她却宛如老太太,语言神色猥琐不堪。
我曾经去过她家,那会我正激烈追求着美眷。去的时候,她母亲在睡午觉,她的弟妹在客厅喧哗。
她家的客厅很小,我和美眷只能在她的卧室闲扯,就在那时,我看见门外微微露出一缝,只见一双绿绿的、钝钝的眼睛在幽深深的看着我们。我顿感恐怖,“霍”得站起身,瞪牢美眷。
“看见了吗?她是我的母亲,她听见声音起来察看。光宗,你是个有为青年,我的家庭不适合你!”美眷的声调是冷漠的。
我知道美眷是故意让我来,好让我看见她的母亲,好让我知难而退。
我只好说,“打扰了。”
我起身,她送我出门,她的母亲站在客厅,我叫了声,“伯母。”她面无表情,但眼睛却有一丝诡异的笑意,嘴角轻轻撇动,哼了一声,好像在说,“你有钱吗?你养得起我们吗?”
我替美眷难过,不可否认,我不喜欢她的家人,在她家我犹如是个贼,要偷走她女儿的贼。她一直冷冷地,怨毒地盯着我,那钝毒的眼光在告诉我,“你没钱,离开美眷,你养不起我们!走!快走!我的女儿要嫁个有钱人!”
我的背脊犹如芒钉在刺。我承认女人是好奇的,有人到我家,我的母亲也会看,但方式不同,她会借故和我的朋友打招呼,她会大大方方和我的朋友谈笑,而不会像美眷母亲那样给人一种看秘戏的感觉。
在门口,我紧紧抓住美眷的手,“我不会气馁的。”
那时已是残冬,一弯孤月,冷凄凄地挂着,四周无星。阴深的月光下,我影影绰绰看见她的泪痕,她默默地点了点头。
那以后,美眷一直在疏远我,我约她,她总是推拖有事。于是我常常站在她宿舍门口等她,心里只是想:看看她,只是看看也好。她看见我也不躲避,落落大方的和我笑笑,我与她说话,她也答我,但总是给我一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感觉。
我的心在痛!
毕业的那天,美眷是坐辆黑色奔驰来的,车上坐着个白头翁。她下车,身上穿着的是一套香奈儿,乳白色的,益发承托她的苍白。她主动走进我,“光宗,恭喜你,终于可以开始一展你的抱负了!”
我笑的很牵强,“同喜。”我很想问她车上的白头翁是谁?可话在嘴边打转,却一声也说不出。
我和她一直这样站着,彼此凝视着对方,我们一动不动的站了许久。
不晓过了多少时候,美眷开口了,“光宗,忘了我,请忘了我,我只是个虚荣的女人,我的母亲、弟妹需要我。”她掏出纸巾,为我擦拭泪水。原来我哭了。
我在心底一直喊,“请不要和他走,和我在一起,好吗?好吗?”可我只是在哭,一个大男人在哭泣。
“可是……我是喜欢你的。”我终于开口了。
她摇了摇头,淡漠的说,“你说过好多次了,我也明白,也知道你是有诚意的,可光有诚意又有什么用,你的事业还没开始,你拿什么养活我的家人,家里有我一个人受苦就够了,我只是想做个好姐姐,在我的能力下帮帮我的家人,我并不比别人差,我也想过上好的生活。他就不一样,他有钱,他愿意养我的家人,我已经比别人幸运了,有的女孩为生活所迫,要陪酒,要卖笑,而我只不过把自己批发给一个人,我已经很值得庆幸了。别傻了,光是喜欢是没用的。”
她笑了,越笑越大声,我也不由得笑起来。那是个六月天,艳阳高照,我们每个人都大汗淋淋,我分不清我们的脸上是汗还是泪。
我再也没作声,我是真得爱她,真得愿意娶她为妻,可我也真得明白我没有能力。她需要的是一个苍劲有力的古树,有得依附。而我只是刚刚露出嫩叶的树笛,经不起风雨的。
那天我的父母是笑得十分之开心的,因为我大学毕业了。
那天我也是笑得十分之灿烂的,因为是我的父母在笑。
而我的心呢?不见了。它在那?我知道了——只是因为这个六月天太热了,我把它暂时存放在冰箱的底层,我不想热坏它。
现在我还是常常想起美眷,想她是否过得还好?想她是否还是和那个白头翁在一起?想她是否还留着那头长发?想她是否还记得我?想她是否还记得那个残冬的月夜?
我知道现在的男人,若想个女人一年半载就已是长情了,若是想个三五年头那可真是个情痴,若再是想个八九十年的不是疯子也是个笨蛋。我既不想当个疯子,同时也不想当个笨蛋,当然同样我还没那个资格,因为我的大学毕业才不过那么五个年头罢了。
如今,我只是好想打开冰箱的底层,取出那颗心,温暖它。
我只是好想在某份报纸上,登份征婚启事:某男,28岁,身高1.78,体重70公斤,貌端体健,清华本科,某公司经理,月入数千,无不良嗜好,征一淑女,先友后婚。
我只是真得真得好想找个爱我的妻子,我们可以在皎洁的月光下拉着手漫步、听风。而她必须有一头乌黑稠密的长发,当风吹动她的发梢时,好让我的指尖在她的发丝间一次又一次地穿过、穿过。
可是……可是我却益发得想她。
如若天上真有神仙的话,我想许愿:让我和她迟些相遇,那怕就只是在现在,可能也就会是另一个结局了。
然而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所以我也只能夜对明月,暗自伤怀。
唉!如花美眷,似水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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