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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游戏
作者: 乡村夜雨
  

  (一)

  学校前面有一条小河,河两旁稀稀壤壤地长满了芦苇群,高低起伏连绵不段,看似偌大安静的芦苇场里一直以来都沸沸扬扬地流传着沉闷的流言,撕心的决裂与触目惊心的搏斗.这里总会有一群匪夷所思的人在做着一些匪夷所思的事.

  

  一天我正在小河旁若有所思,具体思考些什么我已经忘记了, 总之不会是关于课题之类的,老实说我对它们并不感兴趣,我大概是在用心帮自己炮制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在那个年龄我有一种嗜好,只要一有空闲就让自己逃循现实进入幻想,在幻想海洋里我可以自由翱翔,随心所欲,我想天堂也不过如此.

  

  想着想着,隐约地听到弥漫在风中的浪笑声,声音诡秘轻飘,有一阵没一阵的,不绝于耳,经久不息,我恍然发现这笑声既是如此耳熟,好象在梦中或者是前世听过,我情不自禁地循声靠近, 是依依与几对男女在一起.他们在玩亲嘴的游戏,玩法大概是这样的:两符扑克八个人玩,一般是四个男的四个女的,到最后赢的只有一个人,赢的那个人可以任意亲任何一个人,这种的游戏规则是不准嫉妒,不可以翻脸.

  

  她们见了我个个面面相觑噤若寒蝉,我一张脸对着10多张脸,彼此沉默着,沉默了五六秒钟,他们就在沉默中爆发,如捍卫领地的野兽,恶虎般地扑向了我.

  

  “别打了,别打了,他是我的朋友。”依依忙着拉开他们,这臭婆娘早不拉,等我被饱打一顿才来当好人.

  

  “鬼才是你朋友.”我愤愤地骂道,用衣袖拭着鼻血。.

  

  我意外的发现有个瞳孔定定地照着我,我针锋以对“以眼还眼”,用放肆的眼光回敬他, 这一看不要紧,看久点既然有点面熟.

  

  “你是我弟弟的好朋友,哇,误会误会,你没事吧”他过来帮我拍身上的尘土. 经他一提醒我总算认出了他,他是郭平的哥哥郭东.

  "没事,你们那两下不怎么样.”我边说又抬起手擦刚淌到嘴角的血.

  “对了,你不读书怎么会来这里玩”

  “ 读书不好玩,想不到一到这就当了你们的人体沙包.”

  众人大笑,邀我和他们一起玩.

  

  (二)

  谁知和他们一玩就玩上了瘾,物以类聚,我结识了越来越多的同道中人,我们自我标榜,自我陶醉,成群成对, 呼啸过市,我们无知地认为如果没有我们.这颓败古城里轰鸣的机器声,与几座正在崛起的高楼大厦也会黯然失色,我们凶狠野蛮,准备用拳头去征服所有眼前的不合理,不顺眼。

  

  我们是午夜的精灵,当喧嚣隐去大地深沉时,我们正活跃于城市或乡村的某个角落,正做着许多合理与不合理的事情。

  

  (三)

  芦苇场不愧为多事之地,那天晚上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件,我记得那晚的黏腥的鲜血,它如喷泉一样地射了我满面,我疯狂地在黑夜里狂奔,不知疲倦地踏过了许多熟悉与陌生的角落,我对那晚皎洁的月光充满恐惧,因为在月光中我能清楚地看到自己,与暗黑凝固的血.在小山沟里我手忙脚乱地洗着那挥之不去,深入脑际的血迹 ,可是仿佛怎么洗也洗不尽。

  

  我躺在水里,水以温情脉脉的柔情接纳了我,月亮隐归于乌云里,天空是空无一物的空虚,如果一直黑暗该有多好,在黑暗的屏障里我心情会有短暂的放松,在放松的片刻我不经意地想起了许多事,我想起了已有几个月没见到的父母,他们只知道我已经变得不爱读书,他们怎么也想不到我已经杀了人,正陷入恐惧的逃亡,在回忆中我对往日认为单调枯燥的生活也充满无限眷恋·

  

  我又想起了依依,我记得小时候我常常偷偷爬到邻居老阿婆家的酸枣树上摘酸枣给她吃,因为她喜欢吃酸枣,而我喜欢她;记得小时候她爱玩拜堂的游戏,因为在游戏中她总能如愿地当上新娘,新郎总是争得你死我活各不相让,而我是那里面争得最凶的一个, 争着争着就打架了,通常是他们合伙用泥巴来丢我,我寡不敌众,就用更加坚硬的石头进行反击,常常不小心打破人家的头······

  

  这次我误杀了刘芒,主要原因也是因为依依,那个午夜我们在芦苇场里生起了几堆篝火,在篝火旁边大口大口地吃着烧烤喝着啤酒,依依在我距我不远处的一堆篝火旁与其貌不扬的吴平拉拉扯扯,她打牌输了自己又不愿意。

  

  依依不想与吴平耗下去就自我圆场地说:“别闹了,改天我给你介绍个靓妞”顿了顿后又说,“就是我给你你也不敢要,刘芒会与你拼命的。”

  

  依依是一年前在一录象台厅里结识识刘芒的,当时她正与几个同学的在看郑伊键与陈小春主演的<<古惑仔>>,几个混混纠缠住了她,他们现学现卖,用手在她身上乱摸,她本能地用手阻挡,压着声音叫救命,她越叫就越激发了几个混混犯错的欲望,几个十五六岁的同学眼睁睁看着这一切束手无策,周围坐着的大多是蓄着长发的青年人,他们有的根本不知道这个角落发生了什么事,有的视而不见.这时候刘芒出现了,他以黑道大侠的面目出现,赤手空拳打跑了这些人,确切地说应该是吓跑了这些人,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没有几个敢不给他面子的,他凶狠成性,而且有一个有钱有权利的老爸.

  

  他送她回学校,学着电影里的对白安慰她.承诺如果有谁欺负她就告诉他,他会帮她摆平的,刘芒果然信守承诺,只有奉献,没有要求,他的一反常态实在难得。据依依透入,他从来没有碰过她(如果是她愿意他当然不反对),又不准其他人碰她。

  

  依依仍然在与吴平纠缠不清,不管依依用其他的什么要求敷衍他,他死活不让,但是明显地感到底气不足。

  

  我帮依依圆场,说:“吴平,你就做个顺水人情把依依给我吧,我改日一定请你去阳光酒店美餐一顿。” 可是谁知道依依根本不领情,她听后既然冷笑,笑得花枝乱颠,她的笑太过夸张,我以为她喝醉了,我说:“依依你醉了”。

  

  ‘你才醉了呢,我从小和你玩到大,你韦一,我太了解你,胆小怯弱,有贼心没胆。”喝多酒后的依依容光焕发,像美丽又邪恶的毒花。

  

  你不搞定她也太对不起自己了,我们让开,让你好动作·····”连吴平都看不过去了,众人吹着口哨跟着起哄。

  

  我强制拉过依依摇摇晃晃地往芦苇深处走去,一只手拿着啤酒往喉咙了灌,对依依我真的有点底气不足,不得不要以酒壮胆。

  

  “让你的美丽给别人,还不如给我”这句是我的酒后真语。

  

  依依给了我一个耳光然后给自己宽衣解带。当我正得要领准备深入时,后脑勺挨了厚实的一拳,“妈的,连我的女人你也敢碰。”我回头一看这该死的刘芒,早不来晚不来却到这个节骨眼上来了。

  

  是你的女人,她还小的时候就是我的女人,谁管跟我抢,我就打爆谁的头······”以后的一系列动作几乎只是在一刹那完成的:我边骂着边用瓶子砸在刘芒的头上,罐子碎了,我发疯似的用罐子刺向他全身的各个部位,鲜血射了我一脸,直到后来同伴拉住了我。

  

  刘芒奄奄一息地躺在那,全身是血,人群中如沸腾的开水,吵闹开了,有人惊叫杀人了,有人叫他死了。我懵了一会儿,然后发疯似地像黑暗中跑去。

  

  (四)

  也不知道在水里躺了多久,直到东方已经起了鱼肚白,我感到透骨的冰凉,我又第N次回想起了昨天发生的事,既遥远陌生又感到后怕。

  我还是跑进了附近芦苇堆里,距杀人现场应该有10多里了吧,也就是说昨天我一口气跑了10多里路,我把衣服脱下凉干,静静地躺在地上,后来不自觉地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眼前一片黑暗,我的天啊,不是到地狱了吧,当隐约看到闪烁在城市上空的灯火,我才知道原来天又黑了了,这时我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我摸了摸口袋,好象还有点钱,打开火机点了点,是514元,我想我现在应该找个隐蔽的地方好好吃一顿。

  

  我来到郊区的小饭店里,我一走进去就感觉有许多眼睛在偷偷看着我,弄得我混身不自在,饭菜久久不来,旁边有一桌的人在纷纷议论着发生在昨天晚上的杀人事件,他们各有各的版本,争论不休,有的说是情杀,有的说是仇杀,有的说他认识那个杀人犯,有的说他当时就在场,各个版本的故事被他们叙述的跌宕离奇。

  

  饭总算上来了,我隐约听到了警笛声音,那声音由远既近,声音越来越近,我丢下筷子,夺门而出,我穿过如织的人群,穿过代表现代文明的高楼建筑,城市如碎金一样的灯光赤痛了我的眼,这个世界多么美好,我正向死亡靠近。

  

  我在黑暗的旅店里度过了14天后,毅然决定去自首,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等待死亡。 在我在临死之前,我想去看看依依,我想告诉她当年我爬上树摘山枣给她吃,不是因为我是男孩子,不怕爬树,其实我很怕!很怕!我有惧高症,我去摘是因为我爱她,我从小就爱她。

  

  我找了依依几天都没能找到她,我就去自首了,我想她会来看我的,如果她不来看我,那么也不值得我爱她了,那样我去死时也少了一丝牵挂。

  

  我来到了公安局,这地方我太熟悉了,像又走进了姥姥家,可是现在已经物是人非了,迎面走来了两位警务人员,他们认识我,其实有一个拍着我的肩膀说:“韦一,很久没回到这看到你了,怎么想通从良了。”

  

  我说:“我杀人了,我要自首。”

  

  他们不可置否地相互望望,然后一个说:“韦一,最近治安很好,可没发生杀人事件,这里是公安局,不适合开玩笑”

  我说:“我知道,我真杀了人。”

  他们带我去做笔录,负责做笔录的是一个看起来20左右的年轻女警员与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警员。

  

  我给他们描述了那晚惨淡的月亮,以及我能清楚地嗅到空气中的血腥与焦躁的气息。我描述得身临其境,年轻的警员打断了我。

  “小说家,这不是在写小说,请你用确切的语句说清楚那晚上发生了什么事。”

  

  “还是我来问,你回答我。”老警员好象有点不耐烦。

  

  我点了点头。

  警:你是什么时候,在哪杀了人。

  我:14天前,也就是3月九号,在学校前200米的芦苇场。

  警:为什么杀他!

  我:因为他该死。

  警:是否知道死者的姓名,原住址。

  我:知道,他叫刘芒,住西街54号。

  年轻的警:啊!西街54号那不是刘幅局长的家吗?

  老警:刘副局长的公子前天刚刚来过这,而你说他14天前就被你杀死了。你不是傻了就是疯了。 应该送你去神经病科。

  我:是的,我是疯子但是不是傻子。

  我认为有些人被认为是疯子是因为他某些思想不被常人所理解,他们一般都是特别的聪明。我被轰出了公安局,迎面走来刘芒与依依,他们正手勾着手做亲密状。

  

  刘芒怎么没有死,你们可以像一直流传在城市上空的流言一样,展开所有合逻辑或不合逻辑的想象,或许那天刘芒只是受了伤并没有死,他没有告我,完全是因为依依在从中周旋;或许我只是个臆想狂,所有的故事都是我凭空捏造的;我知道就算我在编故事,你们也需要一个合理的结局,希望我骗你们骗得高明些,最好骗出深意······

  

  现在应该是让我告诉你们真相的时候了,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发誓,我现在所说的全是真话:其实那个晚上的凶杀案是类似于10年前发生在芦苇场的一个传说,流传的几个版本都各不相同,但是最终都无法自圆其说,因为故事的受害者在很多年的今天活生生地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而那个真实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是这样的:那个晚上(不是10年的那个晚上)依依打牌把自己输给了我,她很熟练地脱下了衣服,带着婊子般的自信在我面前卖弄着她的身体,当高潮来临时她发出了痛苦又淫荡的尖叫。在寂静的空荡荡的夜空中久久回旋。

  

  当我看到她在我身下轻微的喘息时,我感到深深的悲哀,我原以为我是爱她的,当我欲望得到满足,我对她产生了一丝厌恶,更令我悲哀的是那时候刘芒就与我隔着一堆芦苇丛,大概有五六米,他可以很清楚地听到里面发生的一切,但是他不在乎,而他与依依平日总是不厌其烦地相互说着我爱你。我宁愿他像10年前的故事那样与我展开搏斗,不管后果如何。而最令我悲哀的是我既然会悲哀,我想是我落后了。

  

  我应该该像他一样熟视无睹,以游戏的姿态看待这一切,这种肉欲游戏总是不段地由不同脸孔的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演绎着相同的故事,生生不息。

  

  在很多年后的今天有个叫乡村夜雨的家伙凭着记忆,记录了发生在九十年代的某个角落的真实故事,因为是角落,因为人物的卑微,它已经逐渐被人所遗忘。

  

  (五)

  我原以为以游戏的姿势对待这一切是对爱情的亵渎,后来我读了 米兰·昆德拉《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后,我深深被他经典的爱情论语所折服:“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前者是情欲,后者是爱情。”而情欲是人最本质的需要。

  

  情欲的游戏我已经玩过,那只是需要。而我曾经既然天真认为,因为爱所以对她充满渴望。

  当《泰坦尼克号》风靡一时,我看到了女主角在临死那一刻,她眼神中发出异彩的光芒,那是幸福的光芒,爱情的光芒。爱情既然能让残酷死亡用幸福来形容,可是那是演戏,在这船沉陷时,所有的人都去见了上帝,这个赚足眼泪与金钱的点睛片段不据真实性,我想就算真有这事她也不可能有那么坦然,而演员可以绝对的坦然,因为她知道她不会死,所以才能面对怒吼的海浪也流露心醉神迷的表情,让思想长上翅膀,飞入梦境。

  

  看后我迅速地做出个决定,要轰轰烈烈地玩一场爱情游戏,不管最终是真爱情还是只是游戏,我都决定玩一场,我准备了足够的钱与激情准备去炮制一场爱情。我把这一决定告诉了10个我曾经最密切的同伴,九个说我是疯子,还有一个是她自己已经在一年前疯了,是真疯。疯就疯吧,做人一世难得疯狂,你们没理由让我不陶醉。

  

  那年流行南下打工热,而我南下只是想找个足够疯狂的人与我炮制一场爱情。我走的那一天依依来送我。

  她说:这年头不流行爱情。

  我说:狗屁

  依依说:是的,狗屁的爱情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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