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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有风,再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了,和平常的天一样。我系的是几年前就有的一条薄薄的丝巾,妈说我头发剪短了,可以让丝巾有颈后打个松松的结,垂有毛衫外面。我照做了。
街上人不多,三三两两。我是要去“小雨点”看那块木雕——《寻梦》。
小雨正蹲在地上给个大男孩剪花。碰了碰门弯的风铃,没等小雨回过头,我径直穿过圆门去了里间。《寻梦》是很好,标价也高,小雨推荐给我的总是好东西,只是我并不是也对《寻梦》一见钟情。我没有觉得她是属于我的,只是去欣赏了一下。
出来时,男孩已经抱了一束火红的玫瑰,是戚杰,我知道的,他女朋友很漂亮,有长长的头发。不知道他的职业,只看到过他的画,挺不错,“小雨点”都曾挂过一副。
他走在我后面,也许是并排,我没有回头和他打招呼,怕他不认识我,还以为我神经病。又一阵风叠来,我觉得后面有一点不对劲。回头看,我的长丝巾挂在了他的玫瑰枝上。
“梅晓,对不起呀。”戚杰居然知道我的名字?
看他很急,总拔不下挂在丝巾上的玫瑰枝。我把结转到胸前,自己去解玫瑰枝上的丝巾。
“真是对不起了,解不下来了……连花拿去吧,梅晓。”
送给他女友的花我怎么会拿呢?反正丝巾也过时了,使劲一带,丝巾上多了几跟长长的丝线。
“OK,没给你把花弄乱吧?”我看着他那一抱玫瑰,“把这枝满天星扳过去点。”我帮戚杰理好花才转身走。
“梅晓,花算是我赔你丝巾的……”戚杰硬把花塞到我怀里,然后转身走了。无奈,他又回“小雨点”给他女朋友买一束吧。
捧着不属于我的花,仔细端详,八支,都是含苞未放。其实这是我最喜欢的,只可惜第一次送八支未放玫瑰的不是我男朋友——他已拥有了一个可人儿。一束花,他多画一副画又赚回来了。我也便心安理得的捧着这束名不正言还顺的花回家,心想一定会吓老妈一大跳,从来最多插一颗芦苇或茅草花的我居然也会带红玫瑰回来。
拿了一只高玻璃杯装了水,插上我“捡”来的玫瑰。妈又在水杯是加了一片阿斯匹林,说这样可以保鲜。
后来,我也经常看到戚杰,有时一个人,有时和那个长发女孩,我有时也同他打招呼。
花慢慢的凋谢,我也快忘了曾有“捡”到过玫瑰,只是又有好多天没看到戚杰了,也许和长发女孩去秋游了吧。
又过了好多天,我因为买围巾,回家晚了,推开门,戚杰的女朋友?她正和我妈讲什么呢。见我回来,妈告诉我纪云是来找我的,我也才知道“长发女孩”叫纪云。
纪云给我一条丝巾,说是戚杰托她的。她说她曾经是戚杰的女朋友,但很久以前又已经不是了,只是最好的朋友。她说戚杰本来应该是现代版的男孩,但他对感情是守旧的,而且很认真,又不善表达。她还说戚杰在路上与我一次次相遇并不是偶然,还说那丝巾是他故意弄到玫瑰枝上去的,只是为了找个理由送我玫瑰花……
只有“一生一次”的玫瑰,没有“一生一世”的爱情。看着书桌上的几支草叶儿,好像这里从来就没有过玫瑰。只是想,曾在玫瑰的两边,都有着怎样的心情……
以后,我再也不敢轻易接受别人的玫瑰花,因为我怕担负不了玫瑰的爱情。我也知道了有一首歌这样唱“我送你的花你能接受吗?我对你的爱你会在意吗?”何况是火红的玫瑰?
我是不能再这样单纯了!玫瑰是代表爱情的。
——毛草.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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