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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城市
作者: 为你撑伞
  

  我叫咸娴,二十四岁。

  

  听说,本命的人都不顺。所以我的脚上系了一条红绳儿,据说本命系红便可以避邪。红绳儿是新年的时候他系在我脚上的。

  我喜欢这种被人套上的感觉,好像自己被这个男人套住了。

  男人的圈套当初是我自己钻进去的,钻的恰到好处,让那个男人感觉是他的追求打动了我,其实他不知道,在他的追求之前,我早早的就已经用尽了一切办法去勾引他。假装不经意的碰到,假装很虚弱的搬不动东西,假装迷茫的眼神,假装小女人的种种。

  我的假装进行了一年之后,他才终于注意到了我的存在。

  

  和男人相爱之后,我想这一切都没有必要告诉他了。因为我知道男人都喜欢追求的感觉,喜欢得来不易的东西,那样才会珍惜。

  男人的名字叫强,一个很土气的字,如同男人的人。强经常会说一些很土气的话。都搞不懂时尚的我为什么会爱上他。

  在强面前,我习惯了自己的假装,习惯了听强的话,习惯了白痴得什么也不懂。纵然有付账的时候,看他在那里算计半天还被人骗,心里替他疼钱疼得一再发慌,也一直保持自己的原则——默不作声。

  

  在爱的这个男人眼前,我情愿自己是白痴,一只被爱情套住的白痴。

  记得张爱玲说过,在爱的男人面前她情愿低到尘埃去。

  我想我们中国的传统女人大抵都是如此。

  

  可是,这些想法也都同样的没有必要告诉他,因为他知道我爱他就可以了,至于有多爱,那就没有必要让他知道。

  男人除了喜欢得来不易的东西,更喜欢的是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让他偶尔去猜测我的心思,我想或许强会更爱我。

  

  强和我的恋爱进行整整两年。我却爱他三年,他爱我两年,我多付出的那一年,他始终不曾知道。

  偶尔我为自己小女人的伎俩沾沾自喜,看着强心疼我的样子,我认定自己是世界上最聪明和幸福的女人。

  

  两年多后的今天,我一个人坐在床上胡思乱想,望着自己的手机发呆。我想,我是让强得到了,所以我的电话已经三个月响过只有强打来才会有的声音。

  “老婆,电话!老婆,电话——”

  他竟然狠心到三个月都没有电话给我。

  

  盯着手机看久了,它竟然真的响了起来,只是一段普通音乐,陌生的号码显示在屏幕上面,心在疼,原来甜言蜜语当中的心疼都是真的生理上面也会有的反映。

  我犹豫着应不应该接起这个号码,也许我认识这个人,也许他能排解我的寂寞。

  拿起电话的时候,突然有一种不祥的感觉,我望了自己的左手无名指,发现那个套了两年多的戒指不见了。我发疯一样的一只手接起电话,另一只手在屋子里面翻来翻去。

  在自己还没有分辨出听筒另一端是谁时,我对着电话嚎哭起来。

  “我的戒指不见了。”

  我歇斯底里的声音和嚎哭夹杂在一起,任听筒那边的人紧张得不知道做什么好。

  

  三个小时之后,打电话的人从另一座城市开车跑到了济南。

  三个小时之内,我把自己的屋子翻了三遍,直到确定找不到那每套了两年的戒指。那是我和强在一起的第一个生日他送我的礼物,一枚细细的白金戒指。也如同脚上的红绳那样,让我感觉自己被一个男人套住。

  

  门铃响的时候,我去开门。打电话给我的男人,是我在一所社会培训学校做老师时的一个学员,他长我大约能有十岁,叫李真。我落魄的站在门口,让李真看已经四天没有洗过脸了的我。

  李真走进屋子,他看到了一个猪圈样子的窝。

  

  “咸老师,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嗯——”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我对着镜子看了一眼自己,好像从垃圾箱里面掏出来的,皱皱巴巴的脏。

  

  从床边上面扒出了一个空,我让他坐下,自己洗了一下脸,开始收拾自己。

  对着镜子上了淡淡的妆,镜子里面的我,应该还算漂亮了,只是少了点腮红的血色。

  

  我站到李真的面前。

  “哈哈,你应该算作乱‘室’佳人了。”

  “嗯。你来济南做什么?”

  “这话怎么说的?我当然是特意来看你的,好久不见面了,一直都很想你啊。”

  他说着话的时候把他身边的一对衣服推开,拉着我的手让我坐在他的身旁。

  “咸老师,失恋了是不是?”

  

  对于李真的这种亲昵的行为,我感觉很别扭,我曾经是李真讲台上的老师。可是我又找不到理由去拒绝他。我顺从的坐到他的身边,任他拉我坐下时的手一直都没有松开。

  我听他在那里胡扯了一通,脑子里面乱糟糟的,听懂了他的意思,却做不出任何反应。最后李真说,“你这里太乱了,我中午赶着过来找你还没有吃午饭,不如你陪我出去吃点饭吧?”我陪李真走在街上,带他到了附近的一家餐馆。说是我陪他吃饭,不如说他陪我吃饭,记不得多就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闷在家里,习惯了靠饼干和泡面度日。

  李真看我狼吞虎咽了一顿,我想他一定在想我很失态。

  “你是不是没有想到之前站在讲台上面的老师,会变成这幅德行?”

  我看到李真欣赏我的表情远远超过了欣赏桌子上的饭菜。

  “呵呵,咸老师,怎么这样说呢?你什么时候都很漂亮。”

  我望着李真的表情,明显的色迷迷,我没有介意。继续吃着桌子上面的饭,我清楚的知道这个时候,我需要眼前的这个男人,因为我很寂寞,需要人陪,甚至还有,我出门的时候身上没有带钱,我需要这个男人付账。

  

  我想此时的我,也许很没有骨气,我清楚的记得自己从出生以来从没有像今天这么落魄的出现在别人面前。

  我甚至在想,人民教师的形象从这一刻开始因为我的存在将彻底的败坏。

  

  李真要来了两瓶啤酒,给我倒上一杯,我没有去碰。

  李真的酒喝到一半的时候,我渐渐感觉到桌子下面,我的大腿上面游走着李真的手,我很想很有骨气的样子给他一巴掌,然后走出店子。

  

  可是我找不到我的骨气,况且我看到了无名指上丢失的戒指的地方,有一条细细的白色痕迹,是戒指带久了肤色较其他地方较白的那种痕迹。那片细细的没有正常肤色的痕迹,好像让我的手很痛。也许不光手痛,心也继续在疼。

  疼痛的感觉,让我麻木,麻木到对于桌子下面的那只手没有反应,没有恶心的感觉,没有想驱逐他的感觉,任由他这个样子。

  “带你会淄博住几天好么?你这个样子一个人留在济南我会担心的。”

  我在大脑麻木的情况下答应了李真,我不晓得自己是不是疯了。

  李真陪我会屋子里面收拾了点简单的行李。说是收拾行李,我更多的是在屋子里面继续的翻我那枚戒指。

  

  “你什么东西丢了么?”

  “一枚戒指。”

  “别找了,我送你一枚啊!”

  

  李真拉我坐到床上,脸贴我很近,“我送你枚戒指好么?”

  我看着他的脸,发现他长得也不是很难看。我知道他稍有点钱,开了家广告公司。

  “算了!”

  “这么不给面子?”

  他的手开始在我身上游动。

  我想我和他亲热了,在我的猪圈里面,三十多岁的一个男人,给我留下的唯一的感觉是力不从心。

  

  事后李真真的带我去了商场买戒指。

  “有喜欢的么?不过,我身上的卡里面只有几千块钱喔。”

  李真附在我的耳朵旁边小声的告诉我,我想我搞明白了自己的价钱是几千块钱。我的眼停留在戒指上面,麻木的大脑转着的竟然是,如果我还没有和他亲热,他卡里面剩下的钱会不会多一些?

  我想,应该会多一些的。

  

  这样一想,便感觉眼前的男人有些可恶。

  “戒指就算了吧。除非你想娶我。”

  “噢——你知道我结婚了的。”

  “呵呵,送我个镯子吧。”

  

  原来是个这么快的就害怕我连累他的男人,我只想请他放心,可是却懒得说出来。

  

  我挑了一只玉镯,三千多块钱的。套到自己的手上,碰到什么东西都会叮叮当当的响几声。那声音让我感觉很舒畅,似乎在提醒我,此时我在逢场作戏。

  暂时的,我忘记了那枚戒指。那枚戒指便宜到只有两百多块钱。

  既然有了更贵重的东西代替,我干吗还要继续找它?

  

  我真的随他去了淄博,因为一个人的屋子太空虚,我填不满脑子里面那个空虚的洞。

  

  车到淄博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李真把我安排到一家旅馆住下。我旅馆里面好好的洗了一个热水澡,水流冲到身上,让我感觉舒畅和兴奋,同时还有麻木。

  出洗手间的时候,李真又从身后环住了我。

  

  宾馆床上的毛毯,有些刺人。

  

  我躺在李真的怀里,刺激过后却发现脑袋里面的空洞更加地深,似乎是李真的体温无法弥补的。

  

  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李真告诉我,他要回家了。

  “哦?你把我叫来淄博,就是想留我一个人在这里啊?”

  “乖,明天一整天我都来陪你的。”

  

  我坐到床上,看李真把一件件的衣服套到身上的时候,突然想起问他多大。

  “对了,你那一年生的?”

  “嗯?不告诉你,你会嫌我老么?”

  “不会。”

  我记起他在床上的表现,有些言不由衷。

  

  李真走后宾馆里的房间更让我空虚,我把自己手腕上的玉镯碰在床头“吭吭——”的听那声音,响了半个多小时后,我起身从行李包里拿出一套裙子套到身上,腿上只套了一双丝袜。我看了窗外似乎是数九寒天,零星的飘着雪花。

  我又开始化妆,涂了厚厚的一层,直到自己与些认不出镜子里面的自己的时候,拿着所有的东西退房离开了宾馆。

  

  我的想法让我自己感到震惊,我唯一剩下的理智在思索那个想让自己随便找个酒吧混到天亮的人究竟是不是我,咸娴,那个曾经骄傲和自尊的不可一世的女人。

  

  最后在我还没有找到酒吧的时候,冬天的寒风刺的我的腿很疼。考虑着自己也许还是不够专业,我随便走进了一家网吧。

  进网吧的时候,我感觉到了特别的眼神,我想因为我的这幅装扮,数九寒天里面穿着裙子在晚上到处跑,只可能是一种职业的女人了。

  

  有个网管跟在我的身后帮我打开了一台电脑,我感觉这场景有些搞笑,除了强的照顾,我不喜欢被任何一个男人呵护。日常出门有男士帮我开门我就感觉很别扭了,今天竟然有网管帮我这个教了两年电脑的电脑老师开电脑。

  

  我习惯性的打开最喜欢的网站,我听到网管在我身后“哇”的一声。

  “文学网站啊?看不出来啊。”

  我没有吱声,任由他看了一会儿走开。

  

  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我的电脑桌上面摆了三瓶汽水,那个网管不停地走到我的面前,每放下一瓶汽水便会告诉我,“那个人请你喝汽水。”

  我感觉网管的胳膊在网吧里面指来指去。三个不同的方向,应该是由三个人要请我喝汽水了。

  看来,自己的魅力还不是很小,也许还有些潜质。

  

  我在那个喜欢的网站上面带了一会儿,已经几个月没有看过网站上面的文字,一直在玩那个网站上面一个弱智的游戏。感觉到无聊,我打开淄博本地的聊天室。

  “有能让我感兴趣的男人么?”

  “我可以么?”

  有一个人开始和我搭腔。

  

  网上的男人叫“飘走爱情”。

  “小姐,你是不是很寂寞?”

  “没有,是空虚。”

  “有什么区别么?”

  “有,寂寞是找不到寄托的那种感觉,而空虚是寄托被挖空的感觉。”

  “噢——没看懂!”

  “呵呵,无所谓。”

  

  我自己说的话,我想自己也有些看不懂。很快的我约他见面。我不想答理网吧里面送来汽水的男人,我确定他们不怀好意。我想自己找一个男人来陪我继续的堕落,这样至少让我有更刺激的追逐的感觉。

  原来女人偶尔也喜欢追求的感觉。

  

  一会儿后,网管再次走到我的身后,告诉我那个和我聊天的人就是他。

  

  我转头开始仔细看他,是个还算清秀的男生,因为网吧里面的空调很热,他竟然也只穿了短袖的衣服,我看到他袖子的外面露出一个纹身,是一条龙的尾巴。

  我开始和他聊天,都是无聊的问题。

  下半夜一点多的时候我告诉他,很想看看他全部的纹身。

  “好啊,但是你不能让我在这里脱衣服吧?”

  “那怎么给我看?”

  “你跟我上楼去,我脱给你看。”

  

  两点的的时候,我下定决心跟着他走上了网吧的二楼,一间不对外开放的屋子,一张床板上面铺着简单的被褥。

  我坐到上面,歪着头对他说:“脱啊!”

  他就真得把身上唯一的T恤脱了下去,一条从前胸盘旋到右胳膊的龙。

  “嗯。不错。我累了。”

  我躺到了床。

  

  他也躺在上面的时候,我发现床有点窄。

  “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这个问题是不是很重要,或许问了他也不会说实话,可是无话可说气氛更尴尬。

  “狂!”

  他只说了一个字,我想那是他的真名,不然他会连姓也一起说了。

  “你想要么?”

  “要什么?”

  问完话后,我突然反应过来他的意思。我感觉自己扮演的角色很不专业,便又说:“我可以不要么?我只想找个人陪我躺会儿。”

  “噢。宝贝,你很漂亮,我又是个男人。你觉得这样好么?”

  “那你随便了,反正我不是很想要。”

  “噢——”

  狂陪我到天亮,抱着我,一夜没有做过分的事情。

  

  天亮的时候,我醒了,不是夜晚,我感觉没有空虚到可以令我发疯,我开始感激这个陪我的男人。

  “你多大?”

  “你多大?”狂反问我。

  “二十四。”

  “哦?有么?你看来很小的样子?”

  “那你呢?”

  “二十三。”

  “是虚岁对么?”

  “你怎么知道?”

  “呵呵。”

  我怀着感激的望着眼前的男人,或许我称他叫男孩更准确。

  

  我要离开网吧的时候,狂问我说,“可以留你电话么?”

  “算了。”

  “知道我昨晚为什么没有碰你么?”

  “嗯?”

  “忘了告诉你,你很漂亮,你上那种文学的网站,应该也不庸俗。所以心里可能是有不开心的事情,别想不开,我想,你应该回家了。”

  

  考虑了两分钟后,我觉得狂的建议不错,我决心会烟台的老家,回到***身边。

  狂送我上了汽车。汽车发动的时候,狂猛地敲动窗户,喊着自己的电话号码,让我有空的时候打电话给他。

  我没有记住那个号码,因为我知道昨天自己做的所有的事情,在今天早晨太阳再次升起来的时候,我今生或许永远都不会有勇气去承认。

  李真那种男人不属于我的生活,网吧里面的男孩,更不能给我未来。

  我想当一切从未发生,所以不想留下任何记忆。

  

  天黑的时候,汽车到了烟台,母亲看到我很惊讶。

  “回来怎么不事先打个电话?”

  “噢。我晕车了,想睡觉。”

  我回避了母亲的问题,一个人盖上被子蒙住了头。

  

  恰是冬天,胶东人喜欢睡在炕上,这个炕头,热乎乎的烫得我的屁股有点烧。

  昏昏沉沉地很快睡了过去,没有睡得太沉,只觉得那炕上的温度很热,烧得难受,却又宁愿这样的温度烤着,很舒服。

  是一种,一个人在外没有的家的感觉。

  那烧着的温度,竟然让我的大脑里面的空洞有了被弥补的滋味。

  

  我在家里住了一个月的时候,就过年了。

  一个月期间,母亲没有问过我多余的话。

  

  年初三,母亲告诉我,“我给你说了桩亲事,如果你不想回济南了,就留在家里吧。等歇够了,就在家里找份工作。”

  我知道母亲猜出来失恋了。母亲还告诉我,过一会南方家里人会带着男孩来串门。

  

  我感觉好笑,也没有多说话,对于这样的母亲,我实在不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想想她安排给我的日子,突然觉得也很美好。至少很安稳,平静。

  也许,渐渐的,我会融进来。

  

  男孩来的时候,我惊讶更多,我第一个喜欢的男孩,名字是超。六年级,我们还羞涩的年龄,只知道彼此在课堂上面偷偷的看着对方。

  

  男孩大学毕业后回了烟台工作,是个条件不错的男孩。

  

  两个月后,我和超一切发展都很好。经常到彼此的家里玩,有许多共同的兴趣,有许多共同的话题。

  两个月期间,父母在家里张罗着给我在烟台的正规单位某份闲散的好差事。我便一直在家里等着。

  在超的鼓励下,我开始学英语。

  偶尔我们会幻想英语学好了,我可以考研,去北京读书。

  渐渐的,我又从超的眼睛里面看到了他六年级望我时的那种眼神,只是更多了一份坚定。

  

  一天在我的家里,超告诉我,他也想考研。

  “哦?那你想考哪所学校啊?”

  “中山大学!”

  “噢。广州啊,当心非典啊!”

  我开着玩笑,不小心给超削着苹果的手抖了一下,苹果掉到地上,我带着镯子的手重重的可到桌子上面,那个玉镯硌得我的手很疼。超过来,有些怜惜的拿起我的手来,“疼了么?”

  我很敏感的抽回手。

  “没事!”

  我退下了那只玉镯,放到镯子上面,“经常弄痛我,以后不带了。”

  顺着手腕看上去,又见到了手指上面的痕迹,两个月以来,我几乎忽略掉了它的存在,不经意的竟然有看到了它。

  

  我没有告诉超,我离开了烟台,回到济南。

  

  半个月后的一个清晨我打电话给母亲的时候,母亲着急地问我,“你的手机怎么打不通啊?工作都给你联系好了,你还回家么?”

  “哦。我换号码了,这个是新号码。”

  

  挂下电话后十分钟,手机响了,我看打了一个烟台的区号。

  

  接起电话,和我猜想的一样,是超。

  超问我最近好不好。我告诉他,很好的。

  “你回济南怎么也不说一声?”

  “噢——有点急事。”

  超的口齿渐渐的开始不很利索。

  “如果你不喜欢中山大学的话,我——我可以不去了,你不是想考北京大学么?我也突然有点想考北京的大学。”

  “噢?——我已经不考研了。”

  我明白超的意思,却想装糊涂。

  “为什么?”超很紧张的问我。

  “我回济南和以前的男朋友和好了,我打算一直留在济南。”

  “噢——那,我也不想再念书了。”

  超在电话的一端更加的支支吾吾,这么多年了,超还像是初中那个内向的大男孩。

  突然超像鼓足了勇气似的,“我喜欢你,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和你一起考北京的学校,我们一起去读书。”

  超说完这些话,突然的就把电话挂下了,连声再见也没有来得及说。

  

  我挂上手机,想起烟台的超。好想告诉他,不是不喜欢你,只是不能爱你。

  

  只是这样的话,不说也许更好。

  

  眼泪刷刷的落下来,滴到面前的考研英语单词上面,我爬在桌子上面,放声哭了起来。

  放纵了自己很久,不妨最后再放纵一次自己的泪水。

  

  我的声音断断续续从喉咙里面喊出来,声嘶力竭的那一种。

  “为什么要离开我——为什么——”

  

  算算,强,你已经一年没有电话给我了。我的思念去比一年之前更深,想被你套住的感觉更重。

  

  原来,不光男人喜欢的不到的东西,女人也是一样。

  

  哦,对了,我换了号码。你都不知道的。

  桌子上面,你最后留给我的照片是你躺在病床上面的,那个时候,你已经感染了非典末期。旁边还有你写的字:“咸,我是一名医生,对不起!”

  呵呵,多土的话啊,你都写得出来。你不怕我嘲笑你么?我是写字的人啊,这么土的话你对我说,我会笑你的,傻瓜。

  我对着你的相片开始笑,我尽量的让自己嘲笑你,泪水却滴滴的继续打在单词书上,翻到扉页上,看到你写的字:我一定考上北京大学。

  你一直都是一个喜欢说很土的话的过了时的男人。

  是啊,你是个过了时的男人。

  甚至是,也过了世!

  

  强,我代替你去那所你想去的大学读研,你会开心么?

  

  窗外的阳光透过窗帘照射进来,这还是一个早晨,阳光还是不刺眼的黄色,照到我左手的无名指上面,我还没来的及梳洗,一头凌乱的发有几根也洒在无名指上。

  

  你陪我烫的红色头发已经不再从发根开始红了,脚上的红绳儿旧了,也不红了,我的本命年也过了。

  我想我该摘下它了。

  无名指上白色的细痕被阳光照射着,映着发红。

  

  也许,手指照久了太阳会变成原来的肤色。

  

  也许……

  

  完成于200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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